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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鹖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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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赵主父介绍,鹖冠子乃楚国人,因为喜好用鹖——一种像稚鸡的鸟类——的羽毛装饰发冠,而被人称为「鹖冠子」。

至于本名,却不得而知。

当蒙仲因为成功收服了那五百名士卒而向赵主父复命时,鹖冠子正在向赵主父讲述他的治国主张。

可能是正听得津津有味,赵主父并没有第一时间询问蒙仲的来意,而是让蒙仲亦在席位中就坐,与他一同倾听鹖冠子的主张。

鹖冠子的治国主张,鉴于他也是道家子弟,因此自然也是以道家“无为”思想为核心,即让国家以“顺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君主)莫要再做多余的事。

何谓「以顺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呢?

即顺从“天理”。

比如说「刀耕火种」,在此之前并没有其他生命教授人(类)那样做,是人(类)自行领悟并加以沿用的,简单地说,即文明发展的必然过程,它是不会因为个别人的意志而改变的——人在发展文明的同时,势必会出现刀耕火种的阶段,以摆脱茹毛饮血的旧习俗。

国家亦是如此。

从最初的部落,到后来的氏族,再到多氏族的国家,再到如今天下的各国,它的行程与发展,其实是有一种必然的趋势的。

人不可超前,也不可保守,顺从文明发展的趋势,顺势而为,也是道家的“顺其自然”主张。

关于这件事,鹖冠子拿法家思想举了例子。

法,古代历来就有,但那时的法是不完善的,说白了全部都君主、贵族说了算,我说你犯法就是犯法,弱势群体毫无反抗之力。直到郑国国相「子产」铸造「刑鼎」,将国法公布于众,法才逐渐完善,被世人所知。

而在此之后,法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约束强势群体的枷锁。

那么试问,既然“法”的出现是为了约束王族、公族、贵族,为何郑国的王族与贵族要推行它呢?

很简单,因为此前不公平的“法”,遭到了相对弱势群体——即新兴地主与贵族的强烈反抗,新旧贵族阶级因为利益纠纷产生了强烈的冲突,使得国家出现了动荡,迫使子产铸造刑鼎,将“法”公开化,缓解阶级矛盾。

所以说,法的完善与公开,也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而由此诞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会必然出现的。

而鹖冠子想要告诫赵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经郑国那些抗拒“刑鼎”的旧贵族那样,对“新事物”的出现持抗拒心理,而是应该豁达地去接受它,因为很多“新事物”的出现,是(文明发展)所必然会出现的,它不会因为个别人的阻挠就终止或者消失。

在鹖冠子讲述这段时,蒙仲在旁亦是仔细听着。

不过,由于他也是道家弟子,并且也从他老师庄子那边听过类似的言论,因此鹖冠子所讲述的那些,倒也没能使他感到有多么新奇——毕竟这就是道家的“顺其自然”主张。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鹖冠子对于“无为”的重新定义,他在道家无为治国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将“无为”定义为「法规律而治」、「法制度而治」,即先制定良好的法制秩序,再来实现“无为而治”。

比如说,鹖冠子认为应该严格规定国家的新政体制,伍(五)家为伍、设伍长;什(十)伍为里,设里司;四里为扁,设扁长;十扁为乡,设乡师;五乡为县,设县啬(sè)夫;十县为郡,派士大夫守卫。

在此基础上,伍长、里司、扁长、乡师,到郡大夫,再到柱国(将军)、令尹(国相),逐级负责告奸、举贤、行教、布令,且按规定向上汇报,而君主也逐级下达命令。

鹖冠子称此为「天曲日术」,可以让“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

不得不说,鹖冠子的这套国家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楚国制度的影响,但它却比齐桓公、管仲时期的齐法更严密,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具体,将道家的“法天地而治”转化为“法制度而治”。

纵使是蒙仲,亦获益良多。

“蒙仲,你觉得如何?”赵主父笑问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回答道:“鹖冠子所说的「法制度」,在下理解为,使国家形成一种良性的秩序……”

“秩序?”鹖冠子闻言眼睛一亮,笑着称赞道:“这个词用得好。”

的确,他所主张的法制度,其实就是使国家形成一套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秩序,而在此基础上,君主就能实现“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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