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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夏侯雪,下一次没这么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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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敢打我!”

夏侯雪鼻子口腔都冒出了鲜血,她咳嗽着,胸口疼痛不已,“我,我让我父皇……”

夏侯雪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玉绯烟打断。

“别说什么诛我九族的蠢话!第一、我相信皇上并不是个偏听偏信的人;第二、你认为,皇上会为了你这样的蠢货,得罪我嘛?”

玉绯烟说完,一掌打在旁边的岩石上,立刻,岩石碎成粉末,四散开来。

看到玉绯烟露的这一手,分明就是武王的品阶,夏侯雪眼里终于灰暗了下来。

夏侯雪非常清楚,女性武王本来就少见,更何况眼前这个少女这么年轻,她还有着药师的身份,这样的人才,父皇只会竭力挽留,哪里肯杀她……

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夏侯君宇会偏袒谁,一目了然。

自己这一次,是彻底底输了!

罗山县的吴用完全没有想到这血衣少女是武王,这个消息简直是太震撼了!难怪赵胜会称她为罗刹大人……

等等,罗刹?吴用忽然想起了一个人——玉罗刹。

“原来您就是大名鼎鼎的玉罗刹!”吴用连忙山前拜见。

老天啊,那玉罗刹在秦治国可是赫赫有名啊!

没想到她会来凤鸣镇,还救了大家!

“吴县令,多的我也不说。这些少女,是我、霍神医、程药师、赵大人一起救下的。”

“我可以用我的医术向你保证,她们都是冰清玉洁的好姑娘,并不像某个人说的那样不堪。所以,我不希望在我离开后,有什么不好的传言影响她们的正常生活,更不喜欢她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

“是是是!您的意思我明白。您放心,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用连忙保证。

有了玉绯烟的肯定,外加上吴用的承诺,原本担惊受怕的百姓们终于放下心来。

至于如何处置夏侯雪,玉绯烟看向赵胜:

“公主受了惊吓,赵大人还是送她回京城静养比较好。否则再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下一次可就不是两个耳光这么简单了!我也不是好性子,不会总是手下留情!万一失手,错杀了谁,赵大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玉绯烟话语中的杀意,让赵胜打了个寒颤。

他完全相信玉绯烟所说的,要是夏侯雪下次还这样犯浑,玉绯烟一定会杀了她。

“是!您放心,今天的事情,我会如实禀报皇上。”

赵胜扶着夏侯雪离开,在路过莲瑾身边的时候,夏侯雪坚持要停下来。

“莲哥哥——”

夏侯雪刚开口,莲瑾欠了欠身,往后挪了半步。

看到莲瑾对自己避之不及,夏侯雪心里难受极了。

对了,莲哥哥会占卜,山顶上发生的事情他肯定算到了。所以……他知道她不是完璧之身,他嫌她脏,莲哥哥……

“莲哥哥,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没有——”

说到这儿,夏侯雪自己都不知道要往下说什么。

真的没有被玷污?

还是,真的不是心甘情愿的?

可即便她不是心甘情愿的,即便她挣扎过,反抗过,可那又如何?

始终改变不了她失贞的事实。

失落了很久,夏侯雪鼓起勇气,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莲哥哥,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丁点也好!”

说话的时候,夏侯雪伸出右手的小手指,比划着指豆二分之一的大小,“一点点也可以!”

“没有。”

莲瑾毫不迟疑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公主,我从来不曾喜欢你。”

这话,直接判了夏侯雪的死刑,她目光发灰,身子摇摇欲坠,要不是赵胜扶着她,夏侯雪会直接倒在地上。

不甘心啊!

这么多年的守望,这么多年的期盼,结果等到的只是一句,从来不曾。

莲哥哥,你到底有多狠心!

你的心难道是石头做的?为什么我怎么捂,都捂不暖和呢!

见莲瑾转身,看向另一边,夏侯雪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那边,玉绯烟正在轻声安慰一个被救出的少女,这个少女的父母早就搬家离开了凤鸣镇,其他女孩儿的家人都来了,唯独她的父母,不知道去了哪里。

虽然玉绯烟素衣染血,脸上也有血污,可是她和蔼地安慰少女的模样,非常温柔亲切。和刚才惩罚夏侯雪的样子,完全不同。

莲瑾远远地看着玉绯烟,目光柔和,他的表现,更是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

“莲哥哥——”

夏侯雪挣脱赵胜的手,上前一把,紧紧地抓住莲瑾的胳膊,“你是不是喜欢她?!”

说道“她”的时候,夏侯雪都能听到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

夏侯雪原以为以莲瑾的性格,即便喜欢,也不会直接说出来,哪知道听了这话,他轻声一笑,“自然!我仰慕她很多很多年了!”

这样眼里闪烁着热诚光芒的莲瑾,是夏侯雪从来不曾见过的。

只等她被赵胜带走,夏侯雪都没有从那一闪而过的惊艳中恢复过来。

莲哥哥,我不会放弃的!

看着远处越来越小的凤鸣镇,夏侯雪的手指抠进了马车里。

想这样把我打发掉,没门!

我一定会回来的!

凤鸣镇少女失踪的事情,终于破解,薛蔷看到玉绯烟的眼神里除了爱恋,更多变成了崇拜。

就在薛蔷以为玉绯烟会大干一场,顺藤摸瓜,抓到幕后黑手的时候,玉绯烟却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第二天就继续赶路。

“什么?罗刹姑娘,我们就这样离开吗?”

“赵立仁还没有被审问,真相是什么还不知道,我们不是应该一鼓作气,将真凶绳之以法吗?”

看着薛蔷正义满满的脸,玉绯烟很无奈,一连串地问了薛蔷几个问题。

“我是朝廷命官吗?”

“不是。”薛蔷摇了摇头。

“国家给我俸禄吗?”

“没有。”薛蔷再次摇了摇头。

“我是知名神捕,还是青天大老爷?”

“都不是。”薛蔷愣住了。

“我只是个药师,治病救人可以,其他的不在行,也不能越俎代庖。更何况……”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吴用急匆匆地的赶了过来。

“罗刹大人,不好了,赵立仁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薛蔷惊呆了。那么严防死守,赵立仁是怎么死的?

反观,玉绯烟神态如常,似乎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似的。

“怎么办,罗刹大人?”

吴用着急的不行,唯一的人证死在他手里,他也有责任啊!

“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玉绯烟微微一笑,“去斗药大会——”

凶手在药王阁呢,不去斗药大会,怎么抓坏人呢!

五天后,玉绯烟、莲瑾、墨殇、薛蔷、薛子怡五人到了落霞谷,也就是斗药大会的举办地,更是药王阁的所在地。

落霞谷,顾名思义,是一个山谷。

这山谷被群山环绕,四周高山耸立,终年云雾缭绕,大有进入仙境的感觉。

正是因为这里独特的环境,盛产各种名贵珍稀药材,才成为了药王阁的发源地,最终变成药王阁的地盘。

不过,落霞谷也并不是只有药王阁。

这里还有一个小城,名叫归于。

即便是小城,却因为比邻药王阁,靠药王阁的名头,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所以归于城竟比一般的中型城市还要大一些。

归于城商业发达,应有尽有。

五年一度的斗药大会即将来临,归于城里一下子来了许多人,让原本就热闹的城市,变得更加繁华。

只是,不知道是何缘故。

原本定于正月底举办的斗药大会,竟然被推迟了十天。

这其中的缘由没有人知道,即便很多人心中都有疑惑,可大家都是来寻灵药,求神丹的,哪里敢质疑药王阁的决定。

所以,来访的人们只好把行程又延后了十天,耐心地等着斗药大会。

玉绯烟五人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居住了下来,因为斗药大会,归于城的客栈酒楼爆满,而且价格比平时要翻上几倍。

想要在这个时候,找一个清幽的地方,那要么,得有权,要么,得有钱。

正好,在玉绯烟五人组里,作为阴山公世子的薛蔷就是那个既有钱,又有权的人。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的住进了即便有钱人砸重金都进不去的地方。

“罗刹,你喜欢这里吗?”

自从和玉绯烟熟悉之后,薛蔷也不再客气地叫她“罗刹姑娘”,而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很安静,我很喜欢。谢谢!”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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