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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月黑风高杀人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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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封山,山路崎岖,对于一般人来说自然难走,李长歌却又不一样,内息流转,漫天风雪中怡然自得,自是受不到一点风寒。

山是好山,走进细看,巍峨耸立,绵延数百里,虽是寒冬季节,却更显峻峭。

李长歌走的很慢,他本来就是一个慢性子的人,或者说他在享受这山中的景色。

不是欣赏,是享受。

敏锐的目光让他能看见数里外一只外出觅食的狐狸,他能听见身后三丈外,一柱至少三人合抱粗细的树木中,隐藏在树洞里冬眠的熊瞎子细微的鼾声。

甚至,他也听见了身后数里外,那一只车队行动间隐约的动静,那是马车车轱辘倾轧在雪地里的嘎吱声。

他也不理会,尽直朝前走。饿了就取出包裹里的干粮肉饼,就着树上的积雪吃了充饥。

就这么一路行了数十里,眼见天渐渐黑了。在敏锐的感知中,寻了一个树洞,将洞中冬眠的熊瞎子赶了出去,心安理得鸠占鹊巢。

至于那熊瞎子夜晚如何休息,那就不管他的事了。将树洞中属于熊瞎子的东西清理干净,鼓动内息,去除异味。

点燃艾叶熏香,一方面去味,二则驱兽,寻了一些干草铺上,将身上御寒的毛绒垫上地上,打坐休息。

修行对李长歌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自从第一次修炼开始,这两年来寒暑不断,内力小有成就。

最精华的当然还是体内那一丝胎息,生生不息,流转全身,丝毫感觉不到寒冷,浑身暖洋洋的。

尤其在昨日有所感悟,明悟自身,心灵圆润无碍,这一丝先天胎息也随之蜕变,越加的精纯。

这两日就算是不修炼的时候,这一丝胎息也在自行运转、壮大,在他的感应下,比之前粗壮了一倍有余,到是让他欣喜之余,更有动力。

然而何为胎息?

胎:根源,始也;泰定,不动不摇,不忧不惧,不思不想,如婴孩之处母腹。息:安住,止也;神气归根而止念,心不动念,无来无去,不出不入,自然常住。心性住而不动,为之胎息也。

武林中人,修习内功。

后天之境,能以血肉之躯,开碑裂石,搓金成丸。虽然普通人看来极为厉害,却只是修炼的最底层。

更进一步则是胎息之境,返本归元,以自身丹田气海为源头,恍若回归母体胎盘之中,炼出那一丝先天初始之气,是为胎息。

最后气血交融,逆反后天,内与外合,身与气合,神与意合,生生不息,成就先天。

先天之境,无漏之身。精气合一,周身无漏,锁住全身精气,可以延缓青春,增长性命,延长一倍寿命,可活到二百余岁。

只有修行到先天境界的人才算真正的在求仙问道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毕竟,有了时间,才有希望。

武林中人绝大多数人毕生所求,不过如此。

至于先天境界之后,唯有武学圣地、镇国宗门中才有记录,指明前进方向。

余者不知所谓,纵然是李长歌,知晓其后的境界,具体修炼方向,前进道路,却也是一片茫然,管中窥豹,不得虚实。

李长歌思忖,他本身属于后天之境,机缘天资下侥幸修炼出先天胎息。

而今日早上遇见的那人在他的感觉下,已经属于后天境的极致,只待机缘到来便可成就先天胎息。

虽然李长歌比其先走一步,然而真要相斗,死的必定是他李长歌。

从内力修为上来说,本身差人家不足以道里计。一来修炼功法太差,二则是少了岁月时间积累,对战经验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李长歌的灵觉很敏锐,这都是得益于他强大的灵魂力量。甚至于他可以控制自身的精神力量,做到内似先天高手敛息之术,禁闭毛孔,周身再无气息散发出来。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白天隐隐约约听见的车队也行到此处,天色已然黑了,自是安营扎寨,就地生火,准备休息一晚明日再出发。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长歌收敛了全身气息。

更重要的,他隐隐感觉到了一股杀气,虽然距离很远,依旧被他捕捉到了那一丝杀机。

有趣,很熟悉,他好像知道后面跟的是什么人了。

所以他决定按兵不动。

李长歌脸上挂着一丝古怪的笑容。

今天夜晚,貌似有好戏看了。

看上去车队这群人很有经验,都是一群精壮汉子,随身携带兵器。

两辆马车被围在中间,其余人就地取材,寻了一些树干,三四根一绑,做成支架,围上厚厚的帆布,变成了一个个帐篷,里面铺上厚实的棉毯子。

在外围撒上驱兽的药粉,一群人默默的吃了晚饭,留下两个人守夜,其余人便钻进帐篷中休息了。

成功之前最渺茫,

黎明之前最黑暗。

黎明之前,天将破晓,天地间陷入最深沉的漆黑之中,人的警觉性在这一刻降到了最低。

李长歌睁开了眼。

来了!

“敌袭!”

外面一阵混乱,一阵刀枪棍棒的敲击之声,夹杂的人死前的惨叫哀嚎。

李长歌一眼望去,隐隐约约的火光,敏锐的眼神倒是让他能清楚的看清场上的一切。

刀剑划过身体,划破肌肤血肉,切割在骨头上,发出嗤啦的声音。

人死前的面容清晰地应在他的眼里,一声声惨嚎传进他的耳朵,却难以激起心湖半点涟漪。

他的目光注视在马车。

铁匠铺里见过的黑色劲装的中年汉子就在车前,杀意逼人,浑身沾满了血迹,更见凶厉之气,他自然没有受伤,都是别人的血迹。

他来的目的就是这马车中的一样东西,就在眼前,但是他没有妄动。

或者说他不敢妄动,因为有一个人站在马车前,位置刚好隔在他与马车之间。

高手!

那是一个老人,年过六旬,手上拄着一根龙头拐杖,脸上布满了皱纹,唯独那眼神,犀利如鹰隼,面容凝重的看着那个汉子。

“阁下是哪条道上的,不知我河阳城刘家哪里在哪里得罪过阁下,还请指明,若是我刘家不对,定然备上厚礼登门致歉。”老人的姿态放的很低。

河阳刘家,河阳县最大的家族,内城近半数的商铺门面都属于刘家,在河阳城内那是泼天的富贵。

再加上刘家出了一个天才少年刘华文,今年拜入到镇国大宗东圣阁中修行。

刘家一时间威势无两,在河阳这片地域下倒还真没有人敢去轻抚虎须。

“刘家可吓不住我,找的就是你们刘家。”

“刘老头,你也别跟我装蒜,你们刘家我自然是知道的,我所来为何你恐怕也是心知肚明,宝物有德者居之,你们刘家还配不上那件宝贝,东西你给我,我转身就走。”

刘姓老人面色难看,刘华文虽然拜进了东圣阁中,然而修行之人财法侣地,缺一不可,这些都是靠刘家的钱财帮忙上下打点,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着人送去一些金银珠宝,助其修行。

钱财只是其次,倒不是关键,刘老头也清楚,对方的来意绝对不是为了银钱,而是另一件宝物。

前些天,河阳县一家属于刘家名下的一个当铺收到了一个人抵押的一个玉镯,这玉镯倒真的是很普通的玉镯,用一个檀木盒子装着,那人约好,一个月后会来赎回。

那当铺老板自然同意,收好玉镯,便存放起来,好巧不巧的,老板的儿子看到那镯子颇为喜欢,要取来看看,老板向来溺爱孩子,便也同意了。

玉镯是用一方丝帕包裹住的,孩子连带丝帕玉镯一起拿在手里,取出玉镯把玩,顺手要将丝帕仍在几上,缺一不留神,让那丝帕缺掉了下去。

正值寒冬季节,家家户户自然是生着炭火,那丝帕掉进火里,老板本也不在意,丝帕而已,换一方颜色一样的就行了。

却未曾想,那丝帕遇火不燃,在炭火中丝毫不损,这才知道遇见了异宝。

老板本想私藏,恰巧刘家来人清点账目,见到这等异宝,自然是要据为己有。、

虽说心中也隐隐感觉不妥,想必那存放玉镯之人恐怕真正想要存放的是这件宝贝吧。

但是又念及刘家近来的威势,贪念大涨,心中那一丝不妥当自然被压下,便取回宝物送回刘家了。

刘家对这丝帕好一番研究,却又不得门入,只确定这丝帕,水火不侵,刀剑难伤。

最为奇特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清楚丝帕上的纹路。

理论上讲,不管是何物织就这丝帕,也不会让人看不见文络。

这方帕子就是如此,光滑柔顺,见不得丝毫纹络。

刘家心知,这恐怕真是一件不得了的异宝,便准备送与在东圣阁修行的刘华文,却不曾想路上遇见这么一摊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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